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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学无涯”杯厦门市中学生电子制作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厦门肖遥王工贸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厦门市第三中学
四、竞赛时间:2007年12月2日
五、厦门市第三中学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设置: (一)百拼个人赛项目 1、初中男子组 2、初中女子组 (二)小拼个人赛项目 1、初中男子组 2、初中女子组 3、高中男子组 4、高中女子组 (三)百拼团体赛项目 按个人赛的各组别设组别团体赛。
七、参赛资格: 1、厦门市各中学均可组队参赛。每个单位每个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单位的在校生并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按《厦门市学校体育竞赛总则》相关规定。 2、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每队选手人数不得超过8人。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队于2007年11月19--24日18时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应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和每位参赛运动员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用于制作参赛证)。已有有效《厦门市体育竞赛注册证》的运动员可不做参赛证。报名材料可寄或送往大赛组委会(地址:思明区后江埭路126号2502室 电话:0592-2225093手机:15960836306 传真: 0592-3185638);也可用电子邮件报名:xmtoy588@163.com(以电子邮件报名的还应电话加以确认)。报名经组委会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2、运动员12月2日上午8:00报到。参赛时应出示本人的参赛证或《厦门市体育竞赛注册证》。
九、竞赛办法: 按照福建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审定的《电子制作锦标赛竞赛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赛名次录取:每组别按参赛人数的5%录取优秀奖,其中前8名录取名次奖(不足8名差1录取)。由组委会发给证书并给前3名颁发奖品。 2、各组别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以各参赛队成绩最好的3名选手成绩累加,参赛时间之和小者,团体名次列前;如相等,以个人名次之和小者列前;仍然相等时,并列名次。取得名次的,组委会发给证书。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和运动员若干名并发给证书。 4、单列创新电路奖。根据参赛人数和质量,按一、二、三等奖,评选创新电路奖若干名并发给证书。 5、根据参赛选手的综合成绩评选优秀辅导员若干名并发给证书。
十一、裁判与仲裁: 1、锦标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竞赛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各参赛队可推荐熟悉电子制作和竞赛规则的辅导员或教师担任裁判员,推荐的裁判员经主办单位确认后由承办单位选用。 3、仲裁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组委会指定。
十二、申诉: 参赛选手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者可当场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赛后不予受理。
十三、竞赛器材: 1、统一采用福建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指定的厦门肖遥王工贸有限公司专营的“学无涯”电子百拼(X- 1401)、电子小拼( DPZ-2)。 2、需竞赛器材者可直接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十四、其他事项: 1、参赛代表队的用餐、交通、竞赛器材等费用自理。 2、承办单位提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餐。 十五、其它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2007年“学无涯”杯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电子制作锦标赛暂行规定 2、2007年“学无涯”杯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电子制作锦标赛报名表
厦门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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